託藥辦法

一、 幼兒健康及用藥委託配合事項
1.     如發現幼兒有以下症狀,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:
1 發燒
2 嘔吐或瀉肚子
3 嚴重咳嗽
4 眼睛患結膜炎者
5 患其他具傳染性之疾病(如感冒、腸病毒、水痘、痲疹、新流感等)。
2.     孩子感染傳染性之疾病時,為避免傳染他人並防止病源擴大,請務必讓孩子在家休息,以便得到完善之照顧,若有不便之處,敬請家長多包涵與配合。
3.     生病之幼兒必須到校時,請自行準備口罩來校,避免交叉感染。
4.     本校教室及玩具設備皆每日消毒殺菌,如遇流行疾病高峰期,將增加消毒頻率與次數。
5.     若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請事先告知老師,並詳細交代症狀及注意事項。
6.     若孩子需要使用藥物時,請務必填寫託藥單並將需要服用的時間、方式(內服或外用)清楚告訴老師,為防止用藥意外發生,請帶當日劑量來校即可,並請家長將所託之藥品及託藥單親自交給老師。
7.     請參考『託藥家長須知』
1 幼兒所服用之藥物,需為合格醫療院所就醫後所領取之藥物,成藥請勿帶來。
2 帶幼兒到校時,填寫託藥單,其填寫內容有幼兒姓名、託藥日期、疾病名、服用方式、藥劑形式、家長請留下姓名及電話以便連絡。
3 學校統一餵藥時間於中午11:3012:30之間。(早餐及晚餐的藥份,請家長在家自行餵藥。若有臨時需求,請於託藥單備註。)
4 請您每天只帶中午一餐份的藥物來校即可。
5 藥物若有異常之現象,會以電話與家長連絡求證。

6 觀察用藥後之狀況。

二、 託藥家長須知

    1.當幼兒需要在園服(擦)用藥時,請家長填妥『幼兒託藥單』,以便正確安全給藥。
     2.請託之藥品請家長親自交給老師。
     3.受託班級老師在幼兒使用藥物後會簽名以示負責。
     4.用藥之後,老師會將藥袋發還給幼兒帶回,託藥單存查,以確保幼兒用藥安全。
     5.當幼兒身體不適時,建議家長盡量讓幼兒在家休養,以免來園交叉感染。